官拜和安至保安郎,雖是從七品,但加個御前帶刀的頭銜,便是當朝一品大員也不能對他任意辱罵,他可是官家的刀,也以此為豪。
除非天子,否則對誰都不亢不卑,這既是官家的期許,也是他自江湖熬來的膽氣。
要是查明貪官污吏,王爺都敢捉拿,反之也極富人情味,宋刑統倒背如流,可遇著於法難容,但情有可原的情況,也常睜一隻眼閉一隻眼,或求情請從寬發落。
他曾捉拿過一個被人囚於地窖當作禁臠、逃亡之際為了自保而刺死兇徒的稚齡女子。
因為心生憐憫,縱放了那無辜的加害者,被兄長的政敵拿住了把柄,向大理寺告發。
宋悲凜然辯曰:「刑統立法二百年,民風變移,不宜墨守成規,何況法為先人制訂,先人亦人,高居廟堂之上,不知民情,必有疏漏,不近情理,反害天下。我於法不及意處容情,問心無愧。」
然而抗辯失敗,宋悲被罰俸半年,幽禁府中,幸得其兄宋悲在朝中走動,又有萬民請願,大理寺才收回成命,特赦於他。